回到台北也快半年了,還一直感覺不習慣待家裡;
音樂開太大聲會吵到爸媽,半夜洗澡水聲會很響亮。
之前一個人讀書的時候,再晚都沒關係,半夜兩三點正是最有精神的時候。
一個人看著電影,哼著音樂,慢慢地泡一杯咖啡,偶爾是一杯單一純麥威士忌。
那個時候還會大老遠跑去買酒.....哈,之後喝完把瓶子泡水,撕下酒標收集。
凌晨兩三點,一個人都沒有的街道上,我騎著車去逛大賣場(24小時的那一種);
想不到人還挺多的,而且幾乎都是情侶,我猜的。
換了環境,還是喜歡東跑西跑。
放在防潮箱很久的相機,不是我買的而是老爸衝動購物的結果。
到處亂拍,彷彿留下了些什麼,沒有任何痕跡卻記憶深刻的角度。
忘不了那些美麗的光景,我喜歡夜晚稀疏卻鮮明的燈火。
也忘不了那段感情。
看起來不只是工作的夾縫,人也得在感情的夾縫中求生啊(嘆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