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回到台北也快半年了,還一直感覺不習慣待家裡;
音樂開太大聲會吵到爸媽,半夜洗澡水聲會很響亮。
之前一個人讀書的時候,再晚都沒關係,半夜兩三點正是最有精神的時候。
一個人看著電影,哼著音樂,慢慢地泡一杯咖啡,偶爾是一杯單一純麥威士忌。
那個時候還會大老遠跑去買酒.....哈,之後喝完把瓶子泡水,撕下酒標收集。
凌晨兩三點,一個人都沒有的街道上,我騎著車去逛大賣場(24小時的那一種);
想不到人還挺多的,而且幾乎都是情侶,我猜的。
換了環境,還是喜歡東跑西跑。
放在防潮箱很久的相機,不是我買的而是老爸衝動購物的結果。
到處亂拍,彷彿留下了些什麼,沒有任何痕跡卻記憶深刻的角度。
忘不了那些美麗的光景,我喜歡夜晚稀疏卻鮮明的燈火。
也忘不了那段感情。
看起來不只是工作的夾縫,人也得在感情的夾縫中求生啊(嘆)。
一天又一天。
上班放假,朋友偶爾聚聚,吃飯逛街。
一個人的時候會想著兩個人的甜蜜,
兩個人的時候總會一直擔心對方,
之前那一段讓我學到一件事,
那就是相處要能夠收放自如。
如果一個人是你/妳的,不用抓著她/他也會一直黏著自己。
我相信當愛真的存在的時候,心裡無時不刻都會有對方的身影,
無時不刻都有兩個人的存在感,縱使不在彼此身邊。
幾年前我真的不了解這個道理。
很愛很愛一個人,但給得太多,最後結果就是滿了出來。
我想把自己能給的全部給她,那個時候打工沒什麼錢,
存了很久,偷偷買了一條雛菊項鍊想等交往幾周年送她。
後來卻再也沒有機會了。
幸福不見得會讓人成長,但受傷就像被火燙到一樣,已經不會痛了,
但那種感覺仍然可以感受得出來,一輩子都忘不掉;
不過同樣的道理,牽著手的溫暖、嘴唇的輕柔感也是一樣。
最近的夜晚真的很長,
那條項鍊,靜靜地躺在深深的櫃子裡。
那個時候的愛意,似乎是永遠都給不出去了。